学院各处室、系部:
根据《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加强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的通知》(冀纪传[2017]35号)要求,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驰而不患纠正“四风”,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,现就加强国庆中秋期间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认识,严明纪律。党的十九大将于10月18日召开,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对部门党员干部严格管理,强化纪律和监督。
二、抓住关键,突出重点。针对国庆中秋期间“四风”
问题特点,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收送节礼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,切实做到“八个坚决禁止”:坚决禁止公款旅游,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,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;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月饼和节日物品、礼品、购物卡、有价证券等;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;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,组织隐秘聚会,规避组织监督;坚决禁止公车私用,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;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;坚决禁止利用机关食堂、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、违规吃喝;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。
三、强化监督,严肃执纪。国庆中秋期间省纪委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,院纪委也将开展明察暗访。
院纪委举报邮箱:hbzfjjw@163.com。
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请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本部门的每名党员干部。
纪委
2017年9月26日